王强这样做完全是为了安慰李芳兰的心情,并且以这种方式告诉李芳兰孩子是无辜的,必须抚养长大,同时也让李芳兰认识到王强对苟富贵是默默的接纳了。
苟有志的妹妹苟英英在埋葬了苟有志以后找到李芳兰说:“把县城楼房的钥匙给我。”。
“楼房《房产证》上是我的名字”李芳兰说:“你滚远!”。
“我哥还有个孩子”苟英英说:“怎么说这房子也不应该是你的。”。
“孩子是我生的还是你生的?”李芳兰问:“如果是你生的,楼房就是你的,再说这孩子是苟家人的,不是你侄女吗?”。
“……”
“我告诉你苟英英”李芳兰振振有词:“苟有志所有的遗产都是这个孩子的,你不要痴心妄想。”。
苟英英把李芳兰起诉到法庭,工作人员看了苟英英的《起诉状》偷偷的告诉苟英英:“我看你就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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